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
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2023年考研倒计时这些注意事项要知道******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从公布的报名数据来看,考研热度仍然不减。 在当前全国疫情呈较快发展态势下,多地发布相关措施及提醒,帮助考生顺利、安全参加考试。 多地公布2023年考研报名人数 2023年考研一天天近了,此前多所高校及各地报考点公布今年的报考人数等情况,大多都呈上升趋势,有的还创下历史新高。 近日,多地也陆续公布2023年考研的报考人数。如安徽省,今年共232080名考生参考,比2022年研考报名人数增加了1.53万人,再创历史新高。 在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十九场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海波介绍,今年陕西省2023年考研报名人数为17万1900人,比上年增加2.46%。 同样呈增长趋势的还有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广西研考报名人数突破9万人,比去年增加1.1万人,同比增长13.9%,考生规模连续多年大幅增长。 相比之下,辽宁省今年报考人数变化不大。据统计,今年辽宁省硕士研究生报考人数接近15万,相比去年的报考人数150033人有小幅下滑。 多地要求:考生提前返回报考点所在地备考 鉴于目前疫情形势复杂,为保障广大考生顺利应考,多地发布通知及温馨提示,要求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及时返回报考点备考。 如北京教育考试院 12月1日发布温馨提示,对于目前尚未返京的考生,随时关注当前所在地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尽早按照进返京要求返京备考,确保如期顺利参加考试。 12月2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也发布温馨提示,目前仍在外地的吉林省考生,请尽早规划返回行程,提前回到报考点所在地备考,严格执行防疫要求,以免耽误考试。 还有多地对于返回时间做了要求,如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温馨提示,在津报名考试、尚在外地的考生,建议在12月17日前返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要求,在上海本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考前7天须在沪。 此外,浙江、山西、湖北等多省份都提前对在省外的考生进行摸排,填报当前所在地、因疫情受管控、分流返乡、学校未开学等信息。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还发布通知,因疫情管控等原因滞留外省的浙江省考生应及时向原报考点报告。 考生注意:考前要健康打卡 在疫情防控方面,多地都要求,考生返回考点所在市后至考试结束前,尽量减少流动,避免前往涉疫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市。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重要提醒称,考生要按照要求做好考前连续7天体温及健康状况监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则要求,考前14天,考生须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 此外,多地都要求,考生要提前在线上进行健康信息填报,并每日完成健康打卡。 如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所有在津报名考试的考生,均须从12月10日开始,每日登录“天津市研考健康监测小程序”进行健康信息填报,并如实填写《健康卡》和《流调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也要求,考生考前连续14天(12月10—23日)进行健康打卡。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要求,考前21天(12月3日)开始,所有考生须使用手机登陆“辽宁研考”微信小程序,每天按要求如实完成健康打卡。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则要求,考前14天至考后3天(12月10日—28日),要通过“健康上报”App 每日进行健康上报。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要求,自12月5日开始,所有考生每日务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官网“研考健康防疫信息上报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填报个人相关信息。此外还提到,如未按时如实填报信息的,可能会影响正常参考。(记者袁秀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